沈阳奉天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公司立足于辽宁省会沈阳市这座美丽而又年轻的城市,依托于沈阳丰富的旅游资源,旅行社的业务、规模日益壮大。拥有一支业务精通、素质高的导游队伍。
我社愿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信誉”恭迎八方游客,以我们的爱心、真心、诚心为您提供酒店订房、租车、订票、会议、疗养、商务考察等一系列的旅游服务。公司具有雄厚的组织和接待能力,并与民航、铁路、公路等交部门及各大饭店、各旅游景点和全国各地旅行社有着广泛友好的合作关系。在专业从事组织国内旅游团体及散客来连及全国各地的观光旅游业务的同时,还开展商务考察、文化交流、联网发售车、船、机票、接待分类会议团体等特殊项目的单项委托服务,同时为游客提供理想的住宿、交通、游览、娱乐、购物以及旅游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是集旅游业、商务、出租旅游用车等服务中心于一体的企业,在经营中尤其重视社会效益,并拥有一批大专学历、经验丰富,讲究效率的管理、业务人员。我社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和接待服务网络的基础上,致力于沈阳国际型旅游城市的建设。我们恪守“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一直坚持 以诚为本、追求完美 的服务宗旨。
邮编:110011
欢迎咨询旅游 我们将提供市内五区上门接送的服务
欢迎光临,我们的办公地址是: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61号金海岸大厦
公交线路:环路 228 213 224 296 294 215 237 333 334 140 222 207 等(中街故宫站/大西电子市场站)
报名须知
1、欲参加本社组织的各条线路的旅游者最好请您在出发前,提前3-5天左右报名 。
2、我们在收到您报名信息后会尽快就接待相关事宜给您迅速回复。
3、经过双方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达成价格及接待事宜一致后,旅游者应以“传真”或“面见”方式,就旅游各项接待事宜进行确认。
4、我们在收到您的确认信息后,会就您的旅游接待确认再次给您一个回传文件确认,在您收到我们的回传确认信息后,一切旅游预订工作完成。
5、游客报名确认后在出发前2天内要求退团者,本社须视情况向报名者收取由此而产生的酒店预定、用车预订、导游安排等等相应预订损失费。
6、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游客的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本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7、小孩根据身高收取相应的门票费(1米3以下免收,或依据景区景点及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不占床位不收费,收取交通和服务费;如若是旅游团体,当儿童数量过多,有影响团队开餐质量之时,须收取相应的用餐费用。(注:儿童数量5%以内收取半餐费用,超出5%收取全餐费用)
8、 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监管,如因团队(或散客)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游客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向当地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或索赔。
9、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和财产意外事故时,须遵照有关部门(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通部门或保险公司)订立的条例或交公安部门查处。旅行社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对该事故负责。
10、 本社所公布的行程及报价只适用于平季;如在五一、国庆、春节三大节日期间参团,价格相对平常上浮10%-30%. 费用包括:(标准团)
1、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标准:
2、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费(不含酒水,散客不含用餐);
3、行程表所列的各游览项目第一门票费(不含索道费);
4、行程内的交通费,含汽车、火车、船;
5、导游服务费;
6、旅行社责任保险费。
费用不包括:(标准团)
1、往返交通途中餐费(如飞机、火车、轮船上的用餐自理);
2、各机场、车站、码头超标准等候费用,航空.轮船保险费;
3、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4、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一切私人开支;
5、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小费.